陕西省会计人员如何进行信息采集?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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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3-11-21 13:41作者:陕西会计来源:本站原创
陕西省会计人员如何进行信息采集? 一、信息采集对象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: (一)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,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: 1.出纳; 2.稽核; 3.资产、负债和所有者权益(净资产)的核算; 4.收入、费用(支出)的核算; 5.财务成果(政府预算执行结果)的核算; 6.财务会计报告(决算报告)编制; 7.会计监督; 8.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; 9.其他会计工作。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(会计主管人员)、总会计师的人员,属于会计人员。 (二)没有从事会计工作,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(初级、中级、高级、正高级)资格的人员。 (三)没有从事会计工作,也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(初级、中级、高级、正高级)资格,但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。 二、采集流程 (一)注册登录。符合采集范围的人员(以下统称采集人员)应通过“陕西会计”网(http://kjw.shaanxi.gov.cn),在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”完成注册,并妥善保管密码。 注册密码将作为采集人员办理信息采集、变更、查询、调转、继续教育登记等业务,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、成绩查询、高级(正高级)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事项的登录密码。 (二)信息填报。采集人员凭身份证号和注册密码登录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”后,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或变更本人信息,并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,确认无误后提交,经远程审核通过后,如系统提示“采集完成”即完成信息采集。如系统提示需现场审核,应打印《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(变更登记)表》,按表下方要求携带相关资料,到所属地区县以上会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即完成采集。采集完成后,个人信息将进入“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库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