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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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2-11-10 15:52作者:陕西会计来源:陕西省财政厅

根据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会考〔2022〕2号)要求,现将我省《高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

一、《高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(试卷满分为100分)。陕西省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使用全国合格标准。

二、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,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(http://kzp.mof.gov.cn/),点击“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打印”,按要求下载打印《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》,并妥善保存。合格成绩单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。

三、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会计人员,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陕西省财政厅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(正高级)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陕人社函〔2022〕483号)要求,按时上报材料。

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11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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